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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4日 16:20    来源: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职责

2009年6月1日印发)

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必须通过全院党、政、工、团和院、系(部)、班各级组织,实施全员参与,全方位渗透和全过程管理,建立“院、系(部)二级管理,以系(部)为主,全员育人”的管理体制,使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工作处职责

1.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的宏观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贯彻落实学院及学生工作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和各项决定。制定学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学生管理工作制度。

2.规划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负责选聘辅导员和审核各系(部)所聘班主任,组织大型辅导员、班主任培训,审核系(部)对辅导员、班主任的日常考核,负责辅导员的年度考核。审核各系(部)对班级管理的考核,组织开展对各系(部)学生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考核。

3.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统筹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离校教育,配合武装部做好新生军训工作,营造学院优良的学风和校风。

4.代表学院协调、处置有关学生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

5.不断加强学生工作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学生工作新模式,鼓励并支持各系(部)创新性地开展学生工作。    

6.根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对各系(部)上报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学生违纪处分建议进行审查备案,对各系(部)上报的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学生违纪处分,组织审议,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决定。

7.负责各级各类学生评先评优和奖助学金的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检查审核。

8.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检查督促各系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制定学院勤工助学实施方案。协调学院各有关部门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检查各系对校外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负责勤工助学经费的使用、管理和检查。

9.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的建设,加强对各系(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10.加强学生法制、安全和遵守校纪校规教育,负责组织制定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的日常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与督察工作。加强学生请销假的管理,学生请假1天以内必须经班主任批准、7天及以内必须经所在系(部)批准、7天以上必须经学生工作处批准、15天以上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11.负责学生公寓管理,整体分配各系(部)学生住宿安排,检查、监督、评比各系(部)学生公寓管理情况。

12.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和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13.负责学生助学贷款、学生医疗保险等工作。

14.协助团委做好学生会、学生社团的指导工作。

15.完成院党委、行政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团委职责

1.在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全院团员和青年开展各项活动。确立明确的工作指导思想和方针,发扬团的民主,整顿团的纪律,活跃团的工作,不断探索团的改革和建设之路。

2.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每学期团的工作计划,并督促各团总支贯彻执行,经常检查基层团组织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

3.组织开展全院团员青年的形势政策教育、统筹各系(部)团总支组织好周四政治学习,结合各种重大纪念日经常性开展思想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进取向上精神。积极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宿舍、进社团、进网络等工作。

4.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建立团委及总支、支部的各项制度,形成机构健全,机制合理灵活的组织体系;健全团内“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

5.认真组织好每学年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比工作。

6.做好团的宣传和研究工作,通过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思想上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并定期向学院提供学生的思想状况,反映学生们的愿望,沟通信息,做好疏导工作。

7.负责指导和帮助院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主持院学生会的改选、换届、调整和补充工作,关心爱护学生会干部的成长,帮助解决学生会工作中的难题,及时了解学生会工作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

8.配合院党总支做好学生的党建工作,使先进团员的培养,推荐入党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9.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指导组织社团活动。

10.做好团的对外接待、联系,开具介绍信,整理保管有关文书档案。

11.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全院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12.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13.处理学院共青团的日常工作。

14.完成院党委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有关团的其他任务。

三、各系(部)职责

1.系(部)级单位是学生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本系(部)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系(部)主任需要重视、关心和支持本系(部)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系(部)书记负责对本系(部)学生工作实行全方位的管理,辅导员、班主任是学生工作的直接管理者,对学生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辅导员由学院统一配备,接受学生处和各系双重管理,班主任由各系(部)聘任和管理,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2.负责本系(部)辅导员和班主任的日常考核和管理工作,要定期召开辅导员、班主任例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学生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工作任务,交流总结经验。

3.贯彻落实学院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负责本系(部)学生的考勤管理、课堂纪律管理和学生行为规范教育,负责本系(部)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树立优良的学风、班风、系(部)风。

4.贯彻落实学院学生工作及党建、团学工作的计划和要求,负责做好本系(部)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部)学生工作各类档案的归档工作,负责本系(部)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对本系(部)学生干部的教育指导、检查与培训工作。

5.认真履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责,结合本系(部)学生实际和专业特点,充分发挥党团和学生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研究解决涉及学生健康成长和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具体负责落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进社团、进网络,协助团委组织并指导本系(部)学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6.在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指导下, 本系(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辅导站,做好本系(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掌握本系(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7.在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建立本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做好本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贷、勤、助、补、免等各项资助工作。

8.依据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学院评优、评先制度,具体组织本系(部)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评先评优及鉴定等工作。

9.负责本系(部)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工作,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开展好本系学生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军事训练及消防演练等工作。   

10.严格学生的考勤管理,掌握学生上课、晚自习、早锻炼等出勤情况,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和作息时间,对擅自缺勤一天学生,班主任要向系(部)领导汇报、三天以上系(部)要向学生工作处和学院主管领导汇报。  

11.负责本系(部)学生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对本系(部)学生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学生处审查备案;对本系(部)学生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等处分,由各系(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学工处,经学工处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院研究审批。  

12.负责对本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管理、服务和跟踪等各项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13.负责对本系(部)学生活动经费的管理工作,并接受财务处和学工处的监督和检查。

14.负责建立健全本系(部)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具体负责本系(部)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学生,要及时向家长通报,取得家长的支持配合,同时做好工作过程记录以备核查,若出现较大安全稳定事件等情况,按照学院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告学工处或学院领导,并积极做好处理工作;对于突患疾病的学生,由所在系(部)负责组织送医就诊。

15.依据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负责本系(部)学生档案的日常管理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及装档等工作。

16.负责本系(部)学生参保信息的采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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