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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馆职责范围

    时间:2019年03月29日 10:22    来源:    作者:    阅读:

    图书馆在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是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全院师生员工提供图书、报刊和电子信息服务的专门机构,也是培育人才的重要场所,更是学院文献和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兼有活跃学院学术氛围的职能。

    1、图书馆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履行教育和信息服务职能,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为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2、图书馆应积极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纸质资源和数字图书馆建设,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提供切实有效的文献信息保障。

    3、根据教学、科研任务、专业设置及经费情况,有计划地采选、订购国内外各种书籍刊物(含电子图书、视频资料等),收藏与本院专业、学科相关的文献资料,建立适应教学、科研需要的,适应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反映本院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

    4、树立“读者第一”的服务理念,开展图书资料索引、咨询、指导读者、推荐新书;广泛征求读者意见,不断改进借阅环境;根据教学、科研和课外阅读的需要开展流通借阅工作,充分发挥藏书的作用。

    5、负责文献资料的采编、上架工作,科学组织藏书的清点、剔旧、调拨工作及丢失、损坏的索赔工作,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做到文献资料管理科学化。

    6、配合学院利用图书、期刊、资料、报纸、图片等文献资料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7、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图书馆学、情报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馆内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树立为教学、科研和读者服务意识。

    8、统筹、协调全院的文献信息工作,对系(部)资料室进行建设、管理和指导。

    9、做好图书馆的安全、卫生、防潮、防虫、防鼠、防火和防盗工作。

    10、积极开展与兄弟院校之间的业务联系与经验交流。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