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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官方微信平台)新闻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1-15 15:35来源:原创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网(官方微信平台)新闻信息管理办法

(试行)

 

 

 

学院官方网站校园网(官方微信平台)是学院发布信息和外界了解学院的重要窗口,是宣传学院的重要信息化平台。为切实加强学院官方网站校园网和官方微信平台的新闻宣传工作,规范校园网和微信平台新闻信息的发布管理,确保新闻宣传工作主动、及时、准确、权威,更好地展示学院风采,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讲好铁院故事,为学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校园网(微信平台)新闻信息管理范围

   本办法所称校园网(微信平台)新闻信息是指在校园网主页和校内各二级网站(页)和各级各类微信平台上登载的文字新闻、图片新闻、视频新闻,包括反映学院重大活动和各单位、各部门的重要活动,反映学院在党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比较重要的信息。

二、校园网(微信平台)新闻信息实行分级管理

党群工作处主管学院校园网主页学院官方微信平台)新闻信息的编发更新工作,各部门负责部门网站(页)和微信平台的新闻信息内容编发更新等工作。

三、校园网主页(微信平台)各栏目新闻信息的内容范围

(一)“新闻资讯”发布的新闻信息包括:

铁院要闻:

   1.学院在党的建设、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合作交流、校园文化、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的能够彰显学院办学特色、办学水平、教学科研实力、精神风貌等的新闻;

2.院领导参加的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新闻;

3.上级领导、国内外来宾来校视察指导、访问交流的新闻;

   4.校内有关单位、部门主办或承办的重要会议、有较大影响的国内外学术会议的新闻;

   5.各部门、单位或师生员工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奖励的新闻;

   6.包头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对校内有关单位、部门或优秀师生进行采访或报道的新闻;

   7.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指导工作、讲学访问的信息;

   8.杰出校友的有关信息;

   9.与学院有关的其他重要新闻。

院系动态:

   1.各二级系部开展的能够反映本部门突出成就、典型经验的信息;

   2.各二级系部开展的有特色、创新性、非常规性等的信息;

   3.其他需要报道的有关信息。

学术动态:

   校内有关单位、部门承办的,除在铁院要闻中给予报道之外的其他各种重要的学术交流等学术活动以及师生在学术研究上取得的成绩。

专   栏:

主页上设置的专栏由党群工作处会同专栏主要业务部门进行管理和内容更新,以业务部门提供相关内容为主。如,设置人才培养、教务工作、学生工作、招生就业等。

(二)“通知公告”发布的内容包括:

通知公告栏发布内容一般为涉及全院性或需校内外周知的通知、公告等。

(三)“学院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的内容包括:

   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发布的内容为学院财务收支、人事变动、职称评聘、招生就业、奖(助)学金评定等需要面向社会公示的学院政务信息。

四、校园网(微信平台)新闻信息审核

  (一)上级领导视察学院以及学院主要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的新闻稿件,由党群工作处会同党政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审核把关,报送分管院领导和学院党委书记审定。

  (二)学院层面的活动新闻稿件由党群工作处审核把关,由分管院领导和党委书记审定。

  (三)各部门的新闻稿件,在本部门网站发布的须由本部门信息通讯员审核编辑后,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发布,必要时需经党群工作处审定;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党群工作处,由党群工作处编辑人员审核编辑后,党群工作处负责人审核把关,报分管院领导审定。

(四)新闻稿件坚持“文责自负”的原则,必须注明“供稿人”和“审核”。凡进行相互内容的转载必须注明出处。

五、校园网(微信平台)通知公告信息审核

(一)通知公告类信息的发布按照“谁主办、谁发布、谁审核”的原则,由主办部门进行信息编辑、审核,报送相关分管院领导审定。

(二)学院主办或承办的各类会议、学术活动类的通知公告均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报送分管院领导审定。

(三)学院发布的决定、公告类信息,均由主办部门向党政办公室提供文件原件,由党政办公室审核把关,报送分管院领导审定,涉密文件不得在网上发布。

(四)通知公告类信息不需注“供稿人”,但必需注明主办部门和日期。

校园网(微信平台)新闻信息稿件要求

  (一)编写及时限要求

1.本着“谁主办谁编写”的原则,新闻信息一般由活动主办或事件产生部门负责在活动或事件进行中或结束后提供新闻稿件。

2.特别重要的新闻要随时报送,重大活动新闻报道要当日报送,编发。

   3.对一些时效性不强的稿件可在3日内报道。

  (二)新闻稿件撰写要求

   1.校园网(微信平台)发布的新闻要按照新闻的基本格式撰写,体现新闻的及时性、真实性、可靠性、价值性、特色性,数据要准确,语句通顺、简练,无文字及标点错误。切忌含混、模糊、夸张,应尽量避免对该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

  2.新闻内容涉及的部门在文中第一次出现要用规范全称,以后再次出现可用简称。

  3.新闻标题要简洁清楚,一般要客观、有新意、吸引人,标题一般最多不超过20个字。

  4.稿件文字要严谨、简练、准确,语言要鲜明生动、通俗易懂,注重可读性和吸引力。一般新闻消息稿字数限定在400字左右,重要稿件字数一般在800字左右,专题报道或理论文章一般不超过2000字。

  5.新闻稿文档应用Word文件编写,标题采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间距为固定值28。

  (三)新闻图片要求

1.新闻报道一般应配发相应图片,每篇报道报送3-5张图片,根据文稿情况选择具体配图数量。

2.图片内容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每张图片下应有简要文字说明。

   3.图片选取要涵盖全面。

   4.在同一条新闻中无重复图片。

   5.每张图片图像分辨率一般处理成像素为600宽*400高,大小一般不超过4MB。

  (四)常用新闻要素具体规定

   新闻报道应尽量统一、规范、得体,现就一般新闻中的常用新闻要素规定如下:

   1.新闻时间统一记为“*月*日”,前面不用加年份,后面最细可以标识到“上午”、“下午”、“晚”。

   2.新闻地点一般具体到,如 “多功能报告厅”“*会议室”“七楼教工之家”等。

   3.新闻中涉及校外领导排序和职务时,一般应征求党政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意见;涉及院级领导及学院内各部门负责人称谓要按照《内设机构设置顺序和称谓》规定进行统一规范。

4.涉及全院性重要活动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院级领导为止,其他校内各部门可写职务。

  (五)报送要求

   1.新闻稿电子版经三级审核后,由该部门信息通讯员通过协同办公系统(OA)发送至党群工作处。通知公告栏发布的,要在发送电子版的同时报送经发稿部门三级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文稿。

   2.报送稿件要注明单位、作者、联系方式等。

   3.节假日、假期期间如需发布新闻信息,经部门三级审核后发送稿件并电话联系党群工作处人员。

   4.无法使用协同办公系统(OA)方式发送稿件的,可将稿件的电子稿发送到党群工作处邮箱btzyxck@163.com,同时电话联系党群工作处人员并送交由三级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文稿。

校园网站(微信平台)管理规定

   1.党群工作处负责校园网主页官方微信平台)新闻、公告栏目的管理、内容的更新,党政办公室负责学院概况(学院简介、现任院领导介绍)等内容的更新,其他部门负责相应栏目内容的更新。各处室、系部负责本部门二级网站及所负责的链接在主页的相关系统和栏目的管理、内容的更新。

2.要严格进行舆情的把关。坚决杜绝在校园网(微信平台)发布违反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宣传稿件。一经发现,院党委将严格问责,并进行相应纪律处分。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互联网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校园网络(微信平台)信息安全工作。任何个人不得利用学院网站(微信平台)传播违反国家规定的各种信息。

4.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学院的保密规定,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宣传报道,造成失实报道或不良影响的,对负直接责任的有关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5.各部门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权限管理;网络(微信平台)管理员(信息通讯员)应加强本部门用户账号及密码的保密工作,要经常更换密码,不得转告他人。

6.各部门要有一名负责人负责分管新闻信息工作,并指定专人担任本部门新闻宣传通讯员负责新闻信息的编辑、发布和报送等工作,分管负责人和新闻宣传通讯员名单须报党群工作处备案,如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党群工作处。

7.对学院内各系部、学生社团、班级等冠以“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或“包铁职院”字样的微信群组、QQ群等信息安全管理适用于本办法。同时,按照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各类群组的创建人、群主、和管理员要对组建的群组信息的发布进行监督管理。一经发现有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出现,将按照《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群主和发布者追究法律责任。

、本规定由党群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媒体中心信息发布审核表。

 

 

 

 

 

 

附件:

媒体中心信息发布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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