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表 说 明
1.填写此表时,不得减少栏目、改变内容,内容应简明扼要。
2.《申报表》一式三份。项目批准后,学院、教务处及课题组各存一份。
3.申请者签名处,不得用打印字和印刷体代替。
4.本表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系(部)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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