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是建立在借款学生和家庭诚实守信基础上,不需要担保和抵押,由学生本人作为借款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的贷款。贷款的目的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就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确保每一个新考入高校或已在高校就读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为了帮助我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了解生源地助学贷款,铁道机车车辆系特推出助学贷款知识普及。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需满足条件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适用对象
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高职学生。。
(二)借款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参加普通高考且已被正式录取: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个县(市、区):
(三)借款学生家庭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 家庭经济困难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1)各级地方政府确定的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领取社会救济和福利的家庭(如孤儿、残疾人家庭);
(3)家庭经济状况恶变(如自然灾害影响,主要劳动力来源的家庭成员伤、残、病、亡等)且无其它经济来源的;
(4)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
(5)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户;
(6)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7)其它原因造成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
(8)有其它特殊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首次申请助学贷款注意事项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学生本人签字《申请表》(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打印)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双方户口薄原件,同时前往生源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新生办理时,需提前进行高中预申请。在校生办理时,需提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审查。
今天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知识普及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