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网站

 通知公告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机构设置>>正文

基建维修科

2019年03月05日 15:59  点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

2.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负责学院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修缮工程项目的全面工作;

3.负责管理学院房屋土地资产管理;

4.负责学校零星土木维修工作(包括建筑物内外墙面、地面、道路、围墙等);

5.负责学校零星维修外委工程的核算、报批、监管、竣工验收等工作;

6.负责各类立项维修项目的施工安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上一条:总务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