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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19-04-08 点击数: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凡需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履行申报、审批手续。活动前一周将活动计划、安排意见盖章后申报学生工作处,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方可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

二、要高度重视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学生的人身、饮食、财产等方面。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做好各项安排和应急预案,必须有老师始终同行,负责管理。对于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

三、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载学生出游的车辆必须是经交管部门审验许可并具有客运资质的,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

四、要加强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外出的安全。

五、要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凡在活动期间发生重大事件,在做好应急处理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凡因思想上不重视,安全工作不到位,对发生事故瞒报、漏报、迟报造成重大后果的,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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