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8日 19:56    来源: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2010年7月22日印发)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l)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学生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2)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更要根据不同情况,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3)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炼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4)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教育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生心理调适能力。

5)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解决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

1.学院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学生工作处、团委、德育教研室、党委办公室、教务处、保卫处、后勤服务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和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

2.成立“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是具体组织安排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工作机构,隶属于学生工作处。中心设主任1名,干事1名,兼职指导教师若干。

主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兼)

干事:专业人员1人。

兼职指导教师:校内聘任具有相关资质的教师、校外聘请资深专业人士。

3.各系(部)设立心理辅导站,站长由系(部)心理健康教育兼职人员担任,成员由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信息员组成。

4.学院成立“学生心理健康协会”,隶属“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心”。

5.班级设立1~2名心理委员。

6.宿舍设立1名宿舍心理信息员(宿舍长兼任)。

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如下图:

 

 

 

 

 

 

 

 

 

 

 

 

 

 

 

 

 

 

学院各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职责附后。

三、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1.形成全院抓心理健康教育的机制。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要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实施教育教学工作,在教学工作过程中渗透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把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纳入到思想政治教育中。

2.优化校园心理健康教育环境。学院建立心理健康教育网页,出版心理健康教育刊物,印制心理健康宣传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学生工作处、团委、各系(部)要结合学生实际,认真设计学生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广泛开展文艺、体育、知识竞赛、演讲、征文、联谊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扩大学生参与面,努力营造积极、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陶冶学生情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3.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务部门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教学计划,安排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并贯穿学生在校学习的全过程,不断丰富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改进教学方法,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等形式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实效。

4.努力构建和落实学生心理疾病预防与危机干预机制。“中心”要指导各系(部)认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工作,积极做好心理问题高危学生的及早发现、预防和有效干预工作,防止因严重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保障措施

1.政策保障。学院应充分认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紧迫性、必要性,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政策支持,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队伍的各项待遇,不断提高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2.制度保障。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实际需要逐步建立定期普查制度、目标责任制度、岗位学习制度、信息传递制度、咨询保密制度等,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队伍建设。学院要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按照师生比1:4000的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可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师序列或心理学教师编制序列。专、兼职教师和心理辅导、咨询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按有关规定计算工作量,享受同类人员相应的待遇。

4.经费保障。学院在经费预算时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咨询工作纳入其中,通盘考虑。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按每学年生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列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活动、心理专家讲座、订阅书刊等。

5.办公保障。学院要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提供场地和办公设备保障,配置必要的心理测量、诊断软件、音乐放松、沙盘游戏、宣泄设备等,以及相应的电脑及配套设施、电话等办公设备。

附:学院各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职责。

 

 

 

 

 

 

 

 

 

 

 

 

 

 

 

附:学院各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职责

一、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职责

1.领导和协调学院各方面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制定全校心理健康教育规划。

3.组织开设相关课程。

4.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心理健康宣传普及活动。

5.对学生工作人员和班主任、辅导员等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

6.组织专兼职人员为学生提供各层次的心理健康服务。

7.指导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展咨询服务和科学研究活动。

二、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心职责

1.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心理调适能力。

2.定期开展咨询活动,接待上门咨询,开设心理咨询热线电话。

3.举办有关心理健康的专题讲座、报告、心理测试活动。

4.举办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专栏,充分利用网络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

5.安排新生入学心理健康普查,指导各系(部)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6.负责指导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活动,并定期培训以不断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

7.指导各系(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助各系(部)处理学生心理问题突发事件。

8.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材料的收集、建档。

三、系(部)心理辅导站职责

1.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每学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不断加强心理辅导站机构完善及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3.深入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认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并管理学生的心理档案。

4.指导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开展朋辈咨询及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5.做好本系(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6.做好本系(部)学生一般性心理问题的日常辅导,并及时做好工作记录。

7.对学生心理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进行及时有效的心理危机干预。

8.经常向上级部门汇报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执行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任务。

9.组织本系(部)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包括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技能的培训。

四、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1.组织会员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积极参加各种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2.利用宣传栏、校园网络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同学们树立科学的健康观念,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

3.在心理健康教育老师指导下,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帮助同学解决心理困惑和实际困难,为同学保守秘密。

4.与学生交往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或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心报告。

5.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团体辅导活动,提高同学的心理素质。

五、班级心理委员职责

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心理拓展训练,增强学生的心理健康和自我保健意识,培养心理自助能力,营造和谐融洽的班级心理氛围和良好的人际关系,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2.积极开展朋辈心理辅导,主动帮助同学解决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心理困扰,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转介心理咨询老师。

3.落实学院及系(部)安排部署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任务,协助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心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建档工作,定期排查班级中可能出现或即将发生的心理危机事件,及时进行干预,若有必要应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

4.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研讨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助人技巧,促进自我成长。

5.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自觉保护同学的隐私,切实维护同学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六、宿舍心理信息员职责

1.随时观察了解同学们的心理动态,发现需要心理援助的学生及时上报给班级心理委员或系(部)心理辅导站。

2.协助班级心理委员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心理自助能力,营造和谐融洽的宿舍心理氛围和良好的人际关系,不断提高广大同学的心理健康水平。

3.在宿舍范围内开展朋辈心理辅导,主动帮助同学解决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心理困扰,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转介给班级心理委员、系(部)心理辅导教师或学院心理咨询老师。

4.积极参加学院及系(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研讨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助人技巧,促进自我成长。

5.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自觉保护同学的隐私,切实维护同学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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