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风建设先进班级评比办法
(2010年12月15日印发)
班级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良好的学风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作用。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促进班级之间、学生之间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
所有在校上课或实训的全日制在籍学生班级,学生已经在外实习的毕业班不在参评之列。
二、评比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状况良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无政治错误事件发生。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遵守法规校纪,考试
无舞弊行为,全班无人因学习成绩原因发生学籍异动。
3.团支部、班委会的干部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在同学中威信较高,班级凝聚力强,有班级学风建设管理措施,积极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并取得好的效果和成绩。
4.班级整体学习状况良好,全班加权平均分在70分以上。
5.全班同学健康状况良好,95%以上的学生体育达到合格标准。
(二)评分细则
1.班级纪律评比(20分)
(1)班级同学考试无作弊行为;(5分)
(2)班级同学上课出勤率达到98%以上,旷课率(旷
课学生数与班级学生总数之比)低于3%;(10分)
(3)晚自习出勤率达95%以上。(5分)
2.学习成绩评比(50分,该项总分超过50分计50分)
(1)加权平均分达到本专业排名前5%的每人加5分;
(最高分15分)
(2)班级同学无不及格科目加20分,一年级不多于1
人次、二年级以上不多于2人次加3分;(最高分20分,取最高项)
(3)上学年班级排名占本专业前列,专业班数少于5个,
排名第一加10分;专业班数大于5个小于10个,排名前二名加10分;
(4)班级同学互帮互助,学习氛围浓厚。(5分)
3. 参加竞赛(25分,该项总分超过25分计25分)
(1)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比赛,获国家级别一、二、三等奖每人每次各加8分、7分、6分,其他奖项加4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每次各加5分、4分、3分,其他奖项加2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每次各加4分、3分、2分,其他奖项加1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每次各加3分、2分、1分。
(2)班级同学参加学校技能大赛占班级人数的20%以上加4分,10%以上加2分。
4.班级开展促学风特色活动情况(5分)
(1)班级有学风建设制度加2分,开展了班级检查加2分;
(2)班级开展了学风建设相关活动加2分。
(三) 否决条件
班级学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其所在班级本学年“学风建设先进班级”评选资格。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名额分配
“学风建设先进班级”每学年评选一次,名额不超过学院班级总数的15%。
(二)评选时间
“学风建设先进班级”评选工作在每年9月底进行。
(三) 评选程序
1.班级申报。各班班委会、团支部根据本条例规定,认真书写自评报告,报年级初评。
2.系初评。辅导员组织年级学生干部按照评选条例,组织申报班级进行公开答辩,并确定推荐参加学院评选的班级上报,同时附上相关材料。
3.院级审定。学院对各年级上报参加“学风建设先进班级”评选的班级进行资格审核,并最终确定学风建设先进班级。
四、表彰奖励办法
学院授予入选班集体“学风建设先进班级”荣誉称号,以资鼓励。“学风建设先进班级”的评选结果将作为参评学校“先进班集体”的参考条件,班主任、班干部在评先、评优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五、说明
(一)各班级、系部要依照本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对“学风建设先进班级” 组织推荐工作,逾期不推荐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